1、新接水用戶:驗收后立即編入?yún)^(qū)域表冊,按期抄表。
2、私戶
(1)集采表:抄表月10日—23日抄表。
(2)遠傳表:抄表月18日—23日抄表。
(3)普表:抄表月10日—25日抄表。
3、公戶
(1)普表:抄表期為每月10日至25日,當月23日至次月5日為錄入期。
(2)遠傳表:抄表期為每月23日—25日,抄表當天即生成當期水費。
1、新接水用戶:驗收后立即編入?yún)^(qū)域表冊,按期抄表。
2、私戶
(1)集采表:抄表月10日—23日抄表。
(2)遠傳表:抄表月18日—23日抄表。
(3)普表:抄表月10日—25日抄表。
3、公戶
(1)普表:抄表期為每月10日至25日,當月23日至次月5日為錄入期。
(2)遠傳表:抄表期為每月23日—25日,抄表當天即生成當期水費。